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川教函【2018】16号)、四川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函【2019】274)、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9】473号)以及《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要求和规定,经本人申请和班级评议、辅导员审查,学院评审,决定认定以下学生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现将名单公示如下。
附件:能源化工学院2022—2023学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贫困认定统计表
公示期:2022年9月24日—9月29日,如有异议,请于2022年9月29日下午5:00前反映。学院院长曾老师电话:18980189634,辅导员黎老师电话:15775893997,班主任李老师电话:19583666626,班主任何老师电话:18408269492。
能源化工学院
2022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