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川教函【2018】16号)、四川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函【2019】274)、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9】473号)、《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以及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开展2023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情况复查复核工作的通知》,经本人申请、班级评议、辅导员审查和学院评审,决定调整以下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等级,现将名单公示如下。
序号 |
班级 |
姓名 |
原认定等级 |
现认定等级 |
1 |
22材料2班 |
叶长诚 |
不困难 |
困难 |
2 |
22材料4班 |
杨宝兴 |
不困难 |
困难 |
公示期:2023年03月10日—03月14日,如有异议,请于2023年03月14日下午5:00前反映。办公室联系电话:(0825)2913527,黎老师电话:15775893997。
能源化工学院
2023年0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