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4〕463号)和有关文件规定、《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办法》(川职院院字[2022]93号)等文件要求,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经学生自愿申请、各班级辅导员初评、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评议通过,现将拟获得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名单面向全院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11日至10月16日(共5个工作日)。
全院师生对上述人员若有异议,请于10月16日17点30分前以书面形式向能源化工与环境学院奖学金评审工作组提出。
联系人:谢老师
投诉与咨询电话:6615770
能源化工与环境学院
2024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