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4〕463号)和有关文件规定、《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办法》(川职院院字[2022]93号)等文件要求,经学生自愿申请、各班级辅导员初评、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小组研究审定,现将2023-2024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拟推学生名单公示如下:(公示时间为2024年10月11日至10月16日,共5个工作日)。
全院师生对上述人员若有异议,请于10月16日17点30分前以书面形式向能源化工与环境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组提出。
联系人:谢老师
投诉与咨询电话:6615770
能源化工与环境学院
2024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