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函〔2019〕274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每学年进行一次,每学期按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要求,经学生自愿申报、各班评议小组审核评选、学院资助工作小组评审通过,2026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动态调整补充认定评议结果拟推名单如下:共计14名,现向全院公示。
全院师生对上述人员若有异议,请于 2026年3月25日17点30分前以书面形式向院办公室(图书馆2楼212)提出。
联系人:谢老师
投诉与咨询电话:6615770
能源化工与环境学院
2026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