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校企合作,促进行业人才的培养与建设,鼓励在校学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全面发展,根据《深圳盛屯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在四川职业技术学院锂电科技学院设立“盛屯奖助学金”的实施方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 41 号)、《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川职院学字[2019]24 号)、《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办法》(川职院院字[2017]72 号)等有关规定,我校将展开2024-2025学年“盛屯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四川职业技术学院锂电科技学院全日制在校学生,参评学生应符合《“盛屯奖助学金”评选实施办法(试行)》、《深圳盛屯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在四川职业技术学院锂电科技学院设立“盛屯奖助学金”的实施方案》的相关规定。能源化工与环境学院各个奖项名额分配见附表。
二、奖项设置
(一)盛屯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学生总数的5%)
1、一等奖学金2000元/人
2、二等奖学金1600元/人
3、三等奖学金1200元/人
(二)盛屯励志奖学金
每生每年 5000 元,共10人。
(三)盛屯助学金
每生每年 3000 元,总人数的5%。
三、评选条件
(一)盛屯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
全日制在校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学生具备申请资格。
1、在校表现要求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学年内无任何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履行承诺。
(4)操行分和劳动成绩分达到优秀等次(90 分及以上)。
(5)在校期间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符合下列一项或多项:
A.获得大学生综合素质A级证书;
B.获得大学英语三级或计算机二级以上;
C.获得普通话二级甲等以上;
D.长期担任学生干部;
E.积极参加文体活动获得校级一等奖或市级二等奖或省级三等奖或国家级优秀奖以上;
F.积极参加科研活动在公开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
G.获得校级以上各类表彰。
2、学习成绩要求
(1)学习成绩(23级学生成绩按照大二两学期成绩排名,24级学生成绩按照大一两学期成绩排名)排名位于专业前15%(含 15%,下同),且没有不及格科目。
(2)学习成绩排名(23级学生成绩按照大二两学期成绩排名,24级学生成绩按照大一两学期成绩排名)在15%~30%的学生,必须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艺术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此类学生可申请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须严格按照“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的要求进行审核,所有证明材料均需经过学院审查并出具加盖学院公章的审查通过证明。
(3)特别优秀解释(见附件6)
3、相关事项
学生无论家庭经济是否困难,只要符合规定条件,均可参评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同一学年内,获得“盛屯”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申请“盛屯助学金”或“国家助学金”。但是,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盛屯励志奖学金”的同学不能申请“盛屯”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
(二)盛屯励志奖学金
申请对象为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在参评学年度2024年9月份(以省资助系统数据为依据)被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且品学兼优的学生。全日制在校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学生具备申请资格。
1、在校表现要求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学年内无任何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履行承诺。
2、学习成绩要求
学习成绩排名(23级学生成绩按照大二两学期成绩排名,24级学生成绩按照大一两学期成绩排名)原则上应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0%,必须在参评学年获得一次及以上校级(含校级)以上表彰奖励。学习成绩排名分母为排名范围内的全体学生(主要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校级(含校级)以上表彰奖励认定范围:十佳大学生、学习之星、十佳女大学生、优秀女学生干部获得者;在“五四”期间获得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民族学生先进个人;获得参评学年内学校奖学金。积极参加公益劳动和课外活动,操行分和劳动成绩达到优秀等次(90分及以上)。
3、相关事项
同一学年内,获得盛屯励志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同时申请盛屯助学金或国家助学金,但不得兼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盛屯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此外,深贫县免费定向生等享受学费全免政策的特殊学生,不具备盛屯奖学金的参评资格。
(三)盛屯助学金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履行承诺;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按时参加各类学习活动;
5、积极参加公益劳动和课外活动;
6、申请人必须符合《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的规定,并在当前学年2025年9月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和退役复学学生除外)。
7、同等条件下,当年参加学院勤工助学岗的同学优先。
特殊说明: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内为“民政城乡低保学生”,下同)、特困供养学生(民政特困救助学生)、孤儿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残疾学生)以及残疾人子女等特殊困难群体全部纳入困难学生数据库,优先根据条件享受“盛屯助学金”。
四、评选条程序
1、锂电科技学院各班级根据《“盛屯奖助学金”评选实施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成立班级“盛屯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组并组织开展工作,辅导员或班主任分别对分管年级(班)的评议和评选具体负责。
2、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基本原则,完成学生个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在广泛征求学生、教师意见的基础上进行学院综合评议并公示推荐名单。
3、经学工部审核、学院网站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获奖学生名单报学校批准。
五、评选名额
盛屯奖助学金按照评选要求确定获奖人数,做到应评尽评。
六、材料报送
1、报送截止时间:2026年4月13日11:00前
2、报送材料:
(1)《四川职业技术学院锂电科技学院“盛屯”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纸质版)
(2)《四川职业技术学院锂电科技学院“盛屯”助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纸质版)
(3)《四川职业技术学院锂电科技学院学生申请“盛屯”奖助学金诚信承诺书》(附件3)(纸质版)
(4)《四川职业技术学院锂电科技学院“盛屯”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拟推荐学生在校表彰及表现情况一览表》(附件4)(电子版)
(5)《四川职业技术学院锂电科技学院“盛屯”助学金受助学生信息汇总表》(附件5)(电子版)
(6)《四川职业技术学院锂电科技学院“盛屯”励志金奖学金学生信息汇总表》(附件7)(电子版)
特别说明:申报“盛屯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的同学需提交上述(1)、(3)、(4)要求材料。申报“盛屯励志奖学金”的同学需提交上述(1)、(3)、(7)要求材料。申报“盛屯助学金”的同学需提交上述(2)、(3)、(5)要求材料。
3、所有材料由辅导员初审,二级学院评审小组评审后提交至盛屯奖助学金管理委员会处!办公地点:男生宿舍125学生办公室,电子材料由辅导员初审提交二级学院评审小组评审后,以学院为单位发送到邮箱:1293506195@qq.com。
盛屯奖学金管理委员会
2026年4月1日
附表: 盛屯奖助学金名额分配表
序号 |
学生人数 |
奖项 |
名额 |
能源化工与环境学院名额 |
1 |
能源化工与环境学院1694人 |
盛屯优秀学生综合奖 (学金学生总数的5%) |
85 |
一等奖学金:10%,9人 二等奖学金:30%,25人 三等奖学金:60%,51人 |
2 |
盛屯励志奖学金 |
10 |
10 |
3 |
盛屯助学金((学金学生总数的5%)) |
85 |
85 |